胡戎恩先生于2018年12月2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。胡先生自2015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系主任。胡先生于2009年4月获上海司法局政治部评为上海司法行政系統的十大杰出青年之一。胡先生于1988年9月于中国北京的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(现称国家法官学院)毕业。彼亦于中国北京的北京大学于1996年7月本科毕业,于2000年7月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及于2006年7月取得法学博士学位。